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2 01:22:14
被扶养人生活费依照扶养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去年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为依据进行计算。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则计算至18岁。如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则计算20年。然而,60岁及以上人群,年龄每增长一岁,扶养年限相应减少一年。75岁及以上人群,扶养年限仅计算5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