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1 13:19:38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需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 从业人员证明,如本市人员需提交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证明;外省市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和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证明,还需提供一张相片。(3) 经营场地证明。(4) 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5)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 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的其他专项证明。如果经营项目涉及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餐饮、特种养殖或卷烟等前置项目,需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然后办理相应前置许可证。取得这些前置许可证的复印件(需查验原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对于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还需提交消防部门的意见书;县(区)外人员还需提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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