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1 11:49:50
续期保费同样以共有财产为主体,旨在通过此类保险投资实现家庭财务管理及资产的稳健增长。若在离婚纠纷中将此类保险利益列为单方财产,显然有失公正合理性。实践表明,此类保单的现金价值应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而保险合同的所有权则归属投保人一方。在离婚后,投保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支付保费,或是变现保单现金价值,同时需向另一方支付其一半的现金价值作为财产分割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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