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1 11:49:54
婚前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归个人所有,即在婚姻登记前个人拥有之财产皆属婚前财产。若有书面协议将婚前财产变为共有,便需依照此协议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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