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1 12:09:19
在钱女士发现帐户亏损五万元后,王先生以“股市有风险”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钱女士的代理律师指出,根据《合同法》第406条,即使无偿委托,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人损失时,委托人也有权要求赔偿。律师强调,目前证券市场上代人炒股的问题突出,但我国尚无专门针对证券经纪人的法规,这一职业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证券业内人士董先生指出,市场上存在许多以“股神”、“炒股大王”自居的个人,通过非法咨询、经营等手段敛财,这些行为都属于违规。他呼吁有关部门加强整顿,并提醒股民应保护自身利益,不轻信“炒股高手”,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和个人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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