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1 12:54:22
若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公司需报批,或是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包含需报批项目,则应在正式提交审批前完成名称预先核准,并将预先核准的名称报送审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公司对名称预先核准的流程和要求有所差异。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需要全体股东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操作;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需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完成相关流程。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在正式设立前能够获得合法有效的名称,避免因名称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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