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1 13:1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了解案件相关信息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如果证人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拒绝作证,法律并无特别的强制措施。但是,在审判阶段,如果证人已经承诺出庭作证但在审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缺席,法院有权强制其到庭,并对其进行训诫。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拘留。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生理或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如果证人的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且公诉人、当事人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此有异议,法院认为有必要时,证人必须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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