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5 11:12:55
据马女士回忆,美发师向她推荐了一种新进的洗发液,声称其香味持久且对头发养护效果好。尽管对这款洗发液没有太多了解,但考虑到是桶装的,马女士还是同意了试用。然而,洗发后当天晚上,马女士的头皮开始发痒,脖子处也逐渐出现红点,并伴随着剧烈的瘙痒。随后,马女士的家人急忙将她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医生诊断结果为皮肤过敏,并立即为马女士进行了治疗。为了解过敏的源头,马女士及家人返回美发店寻找答案。他们发现,美发店赠送的洗发液没有标明品牌,只贴有“纯植物护发”和“不伤手”等字样的便条。在马女士的坚持下,美发店最终承认洗发液是从一名上门推销人员手中以每瓶5元的价格购得的。考虑到马女士因过敏产生的治疗费和误工费,消保委工作人员介入调解,最终促使美发店赔偿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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