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5 11:10:55
该办法的实施范围覆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及加工使用的活动。对于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内涉及新化学物质的活动,同样适用本办法的管理规定。对于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领域的管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上述产品作为原料和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活动,则适用本办法的规范。此外,该办法还特别指出,设计为常规使用时可能有意释放所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同样需要遵循本办法的管理要求。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所有涉及新化学物质的活动都能得到有效监管,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及人类健康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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