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4 12:25:14
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非住房类: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3.退休类;4.出境定居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注: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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