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05 09:12:53
取保候审是指机关、检察机关和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需转变强制措施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勒令其提供担保人或支付保证金,并签署保证书,确保能随时传唤到案,而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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