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5 05:00:03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的。3.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孕妇或正哺乳期女性,取保候审无社会风险的。4.案件诉讼期限已至,需继续调查取证,须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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