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5 05:03:29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有权获得高品质商品或服务的保障,若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商家应承担起退换货的责任。然而,不退不换的做法却无理地免除了商家的责任,降低了他们的义务,同时也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因此被视为格式条款,其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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