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5 05:54:46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若因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购房者获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仍未取得房产证,亦或是已竣工的商品房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则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需关注开发商是否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供所需的办证资料,并确保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房产证的办理。此外,购房者还需留意合同中关于房产证办理时间的具体条款,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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