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6 17:16:11
被害人如果对不予起诉的决定不满,也有相应的救济渠道。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同时,被害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被不起诉人而言,根据我国法律,其只能对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向本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种情形通常涉及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综合考虑后决定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可以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原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在这些救济程序中,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们通过复议、复核和审理等程序,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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