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2 05:31:41
夫妻财产处置的基本规则如下:(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通常应当平均分割。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依据其变现需求及经济来源的多样性,个别物品可能有所区别处置。专属性较高的私人物品则通常归所属者所有。(2)若夫妻长期分居且所持有的共同财产分别管理使用,那么在分割时,各自拥有管理使用权的财产。若差异过大,多得财产的一方需以相应价值的财产作为补偿。(3)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夫妇,依照习俗支付的彩礼,或者婚前支付导致支付者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要求返还彩礼。(4)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入伙的财产可归一方所有,而获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生产发展、经营管理的角度进行合理分割或估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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