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2 05:29:52
首先,由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决定。其次,在十五天内组建清算小组开展工作。在清算期间,清算小组拥有以下职权。(1)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制作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通告债权人相关信息,发布公告。(3)处理公司未完成事务。(4)清理所有欠税并支付清算过程中的税费。(5)处理债权、债务关系。(6)分配清算完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相关法律诉讼。清算小组需在成立后十天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天内在报纸上公布公告。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起三十天内、未收到通知则从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小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详细说明债权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清算小组将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小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清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