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2 05:33:19
旅行社在接待和服务游客过程中,必须尊重游客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指定购物地点或强行安排付费旅游项目,除非经过双方同意或游客本人的强烈要求,且不会对其他游客行程产生不良影响。如发现有此类违规情况,游客可在行程结束后30天内,向旅行社提出退货及垫资退款申请,或要求退还额外付费旅游项目费用。【法律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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