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2 05:35:55
一、公司解散状况存在。二、经限期后仍未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或者虽已成立清算组但意图拖延清算,甚至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对债权人或股东权益造成侵害的情况。三、债权人或股东对此向法院提起之申请。若上述申请符合要求且公司并无异议,则可启动强制清算程序。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