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1 18:57:59
通常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前获得的收入应视为个人财产,即使步入婚姻殿堂后亦然,其财产属性皆保持不变。具体而言,以下财产可认定为夫妇中的某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婚前财产。(二)人身伤害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仅归属一方的财产。(四)专用于个人生活的物品。(五)其他应归于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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