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1 18:55:54
若实施拘留,应立即执行并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在此期间,通常采用传唤或拘传手段,但连续时间不得超出12小时。若情节严重且需要通过拘留和逮捕等更严格的措施来处理,那么连续时间可以延长到24小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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