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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1 18:58:37
反之,则无需担责。针对以租借为名的机动车所有权、管理权与使用权限分属不同人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致损事件,应由实际用车者负责赔偿。但若机动车所有或管理方对此类事件存在不当行为,亦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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