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1 20:15:16
若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应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该部门依法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审核记录内容,并将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证据。为了确保审核制度的严格性和审核程序的完善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并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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