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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2 15:06:20
其次,如子女成婚后父母再行购房资助,此举应被视为对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赠予,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最后,若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并明确表示仅赠与其子女,则该房产归子女所有,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无需参与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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