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3 01:27:09
遗弃为财产权丧失的一种方法,任何人可对废弃物自由处理。无论何种情况,遗弃物均不得被违法侵犯。无主物,即无人所有或所有权不详之物,例如抛弃物。其中,所有权不详并非指存在争议,而是无法确定所有人。对于无主物,若无特殊法律规定,则适用先占原则获得所有权。若有特别规定,则依规处置,如法律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属国家。《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对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也已明确规定应当参照拾得遗失物的规则处理,能够交还权利人的,返还权利人,不能返还的,送交机关。而在民法中的定义,遗弃物也就是无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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