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3 01:25:26
因打斗引起的,假定的非法侵害,尚未发生的非法侵害,自觉停止后的非法侵害,涉及无关第三方的,已经被控制住的非法侵害,以故意挑衅为由进行的正当防卫,对精神病患者或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以及起初为正当防卫但后期明显超出必要范围并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皆不视为正当防卫。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