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7 03:36:41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销售方需在税务系统中找到已开具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点击作废按钮,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作废操作。作废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更新发票状态,不再显示此张发票。其次,购货方收到销售方的退回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票退回给销售方。退回时,需确保发票状态为正常状态,没有被作废或丢失。购货方将发票退回后,销售方需在税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同时再次核对发票信息,确保信息无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货方已经将发票用于报销或入账,可能需要先进行相应的退票处理,再将发票退回给销售方。具体操作方式需遵循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建议咨询财务专业人士。总之,当业务变化导致不再需要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销售方和购货方需积极配合,按照规定流程完成发票的退回和作废操作,以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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