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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7 18:23:01
(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表达意愿真实。(3)不得违法法规或社会公共道德。(4)继承发生后,继承人欲放弃继承的,应在处理遗产前明确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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