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7 02:34:00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主要监护者。若父母不幸离世或无监护能力,则有监护资格的相应人员依次担任监护职责,包括(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弟姐妹。(3)其他具备条件的个人或组织,但须先获得未成年人居住地相关机构的许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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