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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7 02:32:02
再行办理时,请备妥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薄)及相关文书(如房屋买卖合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相应税费,并凭收据进行新证的注册登记工作。【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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