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7 02:29:08
普通民事案件,自权利人获悉或理应获悉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时起算。以年、月、日计者,首个工作日不纳入,次日始记入,以小时计者,依法定或双方协议时辰为起算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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