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7 03:23:14
成本法主要用于核算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权投资,或者持股比例小于20%的股权投资。在这种方法下,投资的初始成本通常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上,除非发生了减值。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权益法则适用于持股比例介于20%到50%之间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投资方需要定期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变化。具体来说,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投资方应按持股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反之,当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投资方应按持股比例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种调整有助于投资者更准确地反映其在被投资单位中所占权益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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