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8 11:36:02
1.性质差异。- 仲裁由专门的仲裁机构负责,这些机构基于双方的仲裁协议来受理案件。- 民事诉讼则是由国家人民直接审理,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2.管辖权差异。- 仲裁机构的管辖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授权,无仲裁协议则仲裁机构无法受理。- 人民拥有强制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即可受理。3.审理组织差异。- 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基于当事人选择。- 人民的法官由指定,当事人无权干预,只能申请回避。4.审理公开性差异。- 仲裁审理通常不公开,案情和裁决也不公开。- 民事诉讼原则上公开审理,但特定情况可以不公开。5.裁决效力及上诉制度。-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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