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8 12:31:21
1.如果债权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通常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情况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2.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3.如果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关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解释,它指的是《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发布了补充规定,对这一条进行了细化,以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的案件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夫妻债务问题,维护交易安全,推进社会建设。具体要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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