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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8 11:54:18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以书面合同书形式签订的合同,须待合同各方签署、加盖公章或按下手印后才正式生效。如在签署前,任何一方已履行为主的责且另一方接受,则该合同同样生效。此外,法律、行政法规亦规定或双方约定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但若一方已履行为主的责且另一方接受,即便未采用书面形式,该合同也将生效。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若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方式签订合同并需签订确认书,则在签订确认书的时,合同即告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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