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2-18 11:55:01
即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列明双方姓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由双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且登记于一方名下,则双方按份额共享所有权。相反,若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置并登记于其子女名下,则该不动产归该子女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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