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18 14:00:34
能。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销售方可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上分行开具,也可选择开具两张增值税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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