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18 02:26:28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房针,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安全生产法》由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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