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17 20:15:36
达到第二阶梯户水平。根据壶关县政府2016年06月14日发布的关于对县城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中显示:根据县城居民家庭月用水量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结合省物价局人均月用水量在3到5立方之间确定,水价阶梯比为1:1.5:3的建议,以及居民的承受能力,将我县居民户均每月用水量按照满足基本用水需求、正常合理用水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水需求划分为三档,水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阶梯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2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为3.0元;第二阶梯户月用水量在12到20立方米之间,12立方米内按3.0元计费,12到2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4.5元;第三阶梯户月用水量为20立方米以上,12立方米内按3.0元计费,12到2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水价为4.5元,超出20立方米外每立方米水价为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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