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17 22:56:14
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纳入医保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四百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三级医院,县三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报销比例为65%,高于六千元报销比例为80%,而市三级医院起付线为八百元。一万两千元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一万两千元报销比例为75%。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