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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15 16:51:49
斗店没有授权品牌罚款两万违反了电子商务法。一般来说,如果斗店卖家未经品牌方的授权,销售其注册商标的商品,那么就可能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如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处以销售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销售额或者销售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如果斗店卖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并被判定为侵犯商标权,那么罚款两万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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