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15 16:14:43
1.集体荣誉略章佩戴有规定: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相关规定,集体荣誉略章可以同时佩戴多个,但多次被授予同一等级略章的只佩戴1枚,次数用数字配件标识。因此,如果某位官兵多次被授予同一等级的集体荣誉略章,那么在勋表上只会显示1枚略章,数字配件会标识获得略章的次数。2.服役经历类略章排列规定:在勋表上,服役经历类略章排列位置是有规定的。例如,岗位职务层级类略章通常排列于第一排的中间位置,功勋荣誉表彰类略章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等。因此,如果某位官兵没有获得过规定的略章或者获得的略章不符合规定顺序,那么这些略章可能不会在勋表上显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