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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7:18: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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