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45:23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规定,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一、不确定专利申请日的情形有哪些。(一)不确定申请日的情形。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即不确定申请日。1、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2、申请文件未使用中文的。3、申请文件不是打字或者印刷的,附图不是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的。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的。5、申请人无权在我国申请专利,或者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未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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