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52:58
一、土地征收范围。1、一般情况下,土地会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征税,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需要征收土地。2、土地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二、土地清算扣除项目有哪些。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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