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51:3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者该机关的同级申请行政复议。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2、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该机关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3、对城市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城市分局隶属的城市申请行政复议。4、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厅、局直属的、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直属、分局隶属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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