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58:18
规定指出,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规定明确,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人民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由其出具相关说明,也可以依法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一、鉴定意见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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