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53:58
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原告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4、原告有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权利。5、被告有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6、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7、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申请复议的权利。4、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5、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6、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7、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8、申请顺延期限的权利。9、进行辩论的权利。10、请求调解的权利。11、自行和解的权利。12、提起上诉的权利。13、申请再审的权利。1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15、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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