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23:14:49
1、按照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要求对企业工商注册基本信息和评价结果进行披露,以便公众查询,为参评企业扩大宣传。2、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3、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提供方收到商业秘密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4、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受方的资料。5、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披露的信息。一、保密条款的必要性。部分劳动者为了谋取更多的个人利益,擅自将其所掌握或了解到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在离职前后带走或向外泄漏,给单位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部分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市场中的竞争力,获得更多的商业秘密,也会采取高价收买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重视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的离职,切实做好保护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工作。二、保密条款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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