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23:14:01
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争议标的a代理费计算满额。(rmb);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a×6%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a×5%15000元+14000元=29000元(50万元满额)。4)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a×3%15000元+29000元=44000元(100万元满额)。5)100万元以上部分,a×1.5%a×1.5%+44000元。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协商,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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